7月6日,澎湃新闻()记者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(以下简称“嘉定区检察院”)获悉,近日,该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陈某某提起公诉。
嘉定区检察院介绍,2023年3月21日晚,陈某某和朋友相约在KTV唱歌,边唱歌边喝了不少酒。其间,女友带着事先购买好的小吃来找陈某某,陈某某下楼接上女友后,准备返回包间继续唱歌。这时,KTV工作人员看到其女友手中的外带食物,表示KTV规定不允许外带食物入内。因此,陈某某与工作人员争吵了起来,“你们给我等着!”
陈某某说罢,冲到附近一家餐馆后厨,拿起菜刀,气呼呼回到KTV,朝着一位正趴在旁边桌子上醒酒的严先生的肩膀砍去,工作人员见状立即合力制止并报警。
另一旁的严先生逐渐被痛醒,发现自己的肩膀在流血,随即被送医救治。经鉴定,严先生的伤势构成轻微伤。
5月15日,该案移送嘉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检察官讯问过程中,陈某某表示当晚因饮酒过多而记不太清楚,但对KTV监控里拍下的案发当晚的情况表示认可,并承认监控视频中砍人者是其本人。
嘉定区检察院审查认为,被告人陈某某持凶器追逐、挥砍他人,致一人轻微伤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,遂以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陈某某提起公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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